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为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增强在社会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新闻办、普法办联合转发的《转发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浙司[2011]158号)精神,我校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主办的“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网站
中国普法网、福建普法网等百余家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均可参与,也可从学校新闻网(http://news.zcmu.edu.cn)进入。
三、活动规则
1.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2.竞赛系统按照参赛者成绩由高到低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答卷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
3.竞赛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成绩和排名情况进行抽奖,产生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和获奖证书)、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二等奖50名(奖金500元和获奖证书)、三等奖100名(奖金200元和获奖证书)、优秀奖300名(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抽奖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
4.竞赛活动个人获奖者名单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活动办法
网友登录活动网站,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就读学校、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即可参加竞赛。
参加竞赛的网友点击“在线参加竞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2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三个或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答案是正确的。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提交”按钮,提交答卷。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答卷提交时间将记录在系统中,确定最后排名时参考。
竞赛开始后,系统将按照答题分数自动显示正确率达到90%以上者(含90%)竞赛者的成绩。竞赛结束时,答题正确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竞赛者将参加抽奖,各奖项获得者将从抽奖中产生。参赛者点击“查看竞赛排名”,按照页面指示随时查看竞赛排名或竞赛优胜榜,了解自己的成绩和排名情况。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请各学院于12月底之前将活动组织情况和参加人数报送党委宣传部赵勇华老师处,办公室:23739,电话:86613528。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