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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征集校歌(歌词)的通知

资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3-10-25 09:27:14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是学校形象和特色的直接展示,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校园精神的集中体现。一首脍炙人口的校歌不仅能激起广大师生的爱国爱校热情,更能增强学校凝聚力,提升学校形象,传播良好的教育理念,从而对培养学生爱国爱校思想、审美能力、健全人格等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方式

1、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2、面向广大校友公开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3、面向社会友人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二、作品要求

1、恰当反映学校50多年的发展历史,“求本远志”的校训,立校宗旨、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理念和特色,以及校园精神风貌,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2、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

3、歌词应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句式严谨工整,篇幅适度。

4、参赛作品须附作品的内涵、引用出处等创作说明内容。

三、投稿方式

1、公开征集歌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

2、作品通过电子文档、传真等方递交。

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602566378@qq.com,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6633037。

四、投稿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侵权等情况取消作者参与资格,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应征作品后须附作者姓名、所在专业、年级、班级及联系电话。校友须注明姓名、专业、届别及联系电话。社会友人须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作品著作权归学校所有,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在任何时间和场合使用。

五、评选与奖励

1、作品评审委员会拟定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征求意见、学校会议决定等方式,评选出最终方案。

2、本次活动设一等奖 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 5名 ,奖金1200元;入围奖 10名,奖金5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学校对上述获奖和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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