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浙人社函[2015]85号)同意在我校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可以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足部按摩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工种的培训和鉴定工作。下一步学校将加强职业鉴定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职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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