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办[2009]35号)通知,我校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获得批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获得对我校进一步开展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意义重大,这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予权方面取得的新的重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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