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学校在第一会议室召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日前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共40余人出席会议。
《办法》指出:“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办法》精神,进一步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提升档案利用效率,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会上,学校档案室负责人还就做好2008年的档案工作尤其是下半年开展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考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