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推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规范有序地开展,学校于近期出台《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07〕67号)。
该办法明确了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程序。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校团委书记以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在全校建设一批学科竞赛基地,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主办、承办各级竞赛。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竞赛的组织和培训,该办法指出,给予辅导教师折计相应教学工作量。
该办法的颁布将有利于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推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课程教学改革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