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张香莲调研员为组长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检查专家组一行5人莅临我校检查新《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校党委副书记黄文秀、副校长连建伟,学工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成教部、外事处、申诉处理委员会(监察室)、财务处、保卫处、团委、校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连建伟副校长代表校党政领导对检查组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情况。随后,黄文秀副书记从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等4个方面,向教育部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实施新《规定》的情况。检查组专家通过现场提问测试、查阅资料、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校贯彻实施新《规定》的情况。会后,检查组在学工部部长陈刚的陪同下,参观我校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内学生公寓。
在检查结果通报会上,教育部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贯彻实施新《规定》的情况。专家组认为,浙江中医药大学贯彻实施新《规定》情况良好。
一、学校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到位。新《规定》颁布后,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贯彻实施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校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形势政策》课、新《规定》内容测试和成立学生党员宣讲团等方式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新《规定》的精神,使广大师生对新《规定》具体内容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对新《规定》的精神把握也比较准确。
二、学校注重管理,措施得力。学校根据新《规定》精神重新修订了《浙江中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中医学院学分制暂行规定》《浙江中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浙江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学生评优评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14个规章制度,新制定了《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了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体现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三、贯彻工作成效显著。学校贯彻实施新《规定》后,教风、学风得到明显好转,违纪率明显下降,特别是学生考试作弊率较之以前下降了50%。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更趋程序化、科学化,处理学生注重人性化,注重事前教育。自新《规定》实施后,处理(处分)学生中没有提出申诉的案例。
四、学校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有力地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学校中层干部、学工干部、普通教师各个层面组织培训,进行不定期的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定较为完善的考核制度,加强了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有效地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专家组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