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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机构”考评

资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6-10-19 19:02:41

1018,省教育厅“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机构评选”专家组莅临我校,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实地考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浙教宣[2005]231号)精神,近年来各高校普遍加大了心理健康教育力度。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43所高校提出了参加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机构评选的申请。经专家组初评,20所高校列入实地考评单位,我校名列其中。

上午9:00,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会在第六会议室准时召开。专家组由省教育厅宣教处副处长薛晓飞任组长,成员由浙江大学等有关高校的专家和领导组成。我校党委副书记黄文秀、副校长连建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连校长代表我校党委、行政班子向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情况。专家组组长薛晓飞代表省教育厅讲话,他指出,本次考评的目的是根据我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对。
    随后,黄书记向专家组作题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汇报,专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如何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如何有效地整合专兼职教师队伍的力量”、“限定性选修课如何实施”、“如何让学生主动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如何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的作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询问。
    最后,薛晓飞副处长代表专家组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总结性反馈,他肯定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总体工作水平较高、工作开展比较科学、操作规范,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保障落实等优势,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整合力量提高工作水平,贴近办学特色、服务滨江高教园区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汇报会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的陪同下,审阅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支撑材料,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再次充分肯定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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