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学[2004]145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于今年10月-12月对全省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工作精神,我院积极开展了迎评工作。9月中旬,学院发文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迎评工作四个阶段工作方案。对照评估标准,学院就业办和各系认真进行了就业工作自查、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查漏补缺,汇编材料,于9月底完成了院系就业工作自评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方案。近一个月来,结合我院就业工作的特点,就业办完善了就业工作规章制度,整理汇编了院系就业工作的备查材料,并根据评估要求添置了投影仪等硬件设备。
目前,我院就业工作已基本达到了评估指标,根据我院申请,省教育厅领导和评估专家将于11月15日进校,围绕就业工作条件、就业工作内容、就业工作实绩等三大方面对我校就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学生处就业办供稿)